关于开展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摸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0-10     来源:     作者:

                  关于开展老党员和困难党员的摸底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准确掌握全市老党员和困难党员基本情况,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工作奠定基础。现就开展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排查摸底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掌握老党员和困难党员基本定义 老党员一般指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党员或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党员和建国后加入中国共产党且党龄满50周年、年龄满75周岁以上的农村党员或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党员。困难党员界定标准一般为城镇党员家庭月平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和农村党员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或是党员本人及配偶等家庭主要成员因大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准确掌握老党员和困难党员基本情况
各区委组织部、市直属各党(工)委要认真组织所辖基层党支部对所属党员逐个排查走访,深入了解所属党员的基本情况,建立分类台账,对困难党员要深入分析致困原因,进一步了解和掌握老党员和困难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合理诉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